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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  [公告]“红楼梦”26人杀刺剑版风云游戏规则贴  (http://www.zzbbs.net/dispbbs.asp?boardid=36&id=71629)

--  作者:风中白鹤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2:52:00

--  [公告]“红楼梦”26人杀刺剑版风云游戏规则贴
        裁判二名,选手二十六人.
        其中, 杀手四名,刺客(使者)两名,为一组。
        剑侠两名,游侠十八名,又为一组.
        选手身分由两个裁判分组分配.
        分配的方案是:1、将二十六位选手打乱分两组,两裁判各得一组。每组十三人。打乱的方式,嘿嘿,不告诉你们。
        2、御春所得组产生四名杀手、两名刺客(御春组的十三名选手有福气了哦,几率好大)。天水心所得组产生两名剑侠。
        3、因此,御春即代表杀刺(使)利益,而天水心即代表剑游利益。
        4、由于御春和天水心得知部分详情,所以必须……
     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杀手互相知道身份,刺客互相知道身份,剑侠相互知道身份。但杀手和使者身份彼此不互知。剑侠和游侠的身份也不互知。游侠只知道自己身份。

       杀手和刺客具有帖杀权和投票权以及还魂权。
       剑侠是游侠的帮手,具有帖杀权和投票权以及还魂权。
       游侠在被贴后亦具有还魂权。

游戏开始前, 只有杀手、刺客和剑侠会收到论坛短消息,通知各自代号以及同伴身份,务必登录查看!!!
        
游戏任务:
        游侠:    找出并票杀四名杀手和刺客  
        剑侠:  找出并贴杀/票杀四名杀手and二名刺客
        杀手/刺客:    用贴杀/票杀,杀光游侠和剑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游戏时间:  
        每轮24小时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
游戏程序:

第一轮 共杀4==>票2帖2(杀、刺各出一帖)
第二轮 共杀6 ==>票杀3,杀、刺各一贴, 剑侠一贴 (若第一轮中某组杀手或剑侠全部阵亡则相应递减帖杀数和票杀数)
第三轮:以此类推


第一轮: 剑阵 (票2帖2,共杀4人)

杀刺各发一杀帖,之后集体投票,一人两票,得票高者亡
本轮被帖者也可投票,只在平票时计,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投票

第二轮:  剑魄(票杀3,杀手贴杀1,刺客贴杀1, 使者贴杀1,共杀6人)

杀刺各出一帖,剑侠出一帖。若在第一轮中某组杀手、刺客或剑侠全部阵亡则相应递减帖杀数和投票数,以票杀数等于帖杀数为原则

  剩余的选手每人在投票贴上投三票(不投票或票数不对判为自杀).
  本轮被贴杀的选手也可以投票,但只在平票时生效.不计入得票中.
  
  
  杀手、刺客和剑侠必须轮流出帖,在本组同伴没有全部出过杀帖前,不得由其他已经出杀帖的杀手、使者再次出帖。      
  如本轮应当出杀帖的杀手、刺客和剑侠未能在次日早晨10点前把杀帖交给裁判,则判此杀手、刺客和剑侠丧失再出杀帖权。

两位剑侠各拥有一块免战牌,在他们不能确定帖杀人选的该轮可以使用免战牌,不行使帖杀权而保护游侠和自己。每块免战牌只能使用一次。在免战牌主人未阵亡前不得累积使用,在该剑侠死亡后如还未使用过自己的免战牌,可以交付另外一位剑侠使用,以缓解剑侠每轮出杀帖的压力。剑侠也可根据实战情况决定保留免战牌直至游戏结束。

本次游戏,被贴者拥有还魂权。即可根据杀贴文风猜测出贴者为谁,若猜对,则同归于尽。若猜错,则依然是被贴者出局。还魂权只给一次机会,即由被贴者在版面上发出还魂贴,贴杀自己怀疑的人。还魂权属于权利,可以放弃。但本着游戏精彩的理念,希望大家好好把握手中的还魂权。



以此类推直至游戏结束.


剑侠代号: 薛宝钗、林黛玉
杀手代号: 贾元春、贾迎春、贾探春、贾惜春
刺客代号: 紫   鹃、晴    雯

裁判:1、御春QQ:3723490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邮箱:yuchun@china-idc2000.com

2、风中白鹤(天水心)QQ:3755504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邮箱:masha1980@126.com





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6-3 12:55:45编辑过]

--  作者:强巴次仁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3:14:00

--  
晕,看来俺还得学习几次再参战
--  作者:万里无云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3:3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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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学习,细心领会!
--  作者:惜花雨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3:45:00

--  
好晕~~
--  作者:无嗔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4:49:00

--  
晕。
--  作者:惜花雨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4:51:00

--  
和尚你晕什么?
--  作者:无嗔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5:0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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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复活?那么,复活的规则还没写清楚啊?是才杀刺剑代号?还是真身?

自然要晕迷!!!
--  作者:南宫紫烟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5:13:00

--  
看不懂
--  作者:白衣如是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7:09:00

--  
以下是引用无嗔在2004-6-3 15:02:37的发言:
可以复活?那么,复活的规则还没写清楚啊?是才杀刺剑代号?还是真身?

自然要晕迷!!!


这个应该是在随后的一轮公布答案,哨子没说全。。。。。。
--  作者:风中白鹤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9:0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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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是猜中真身。
--  作者:萧然风雪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9:0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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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米米哨子~~米死游戏里的男马甲~~~~
--  作者:黯淡的美丽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9:3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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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确有点晕~
--  作者:御春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19:5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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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杀贴文风猜测出贴者为谁

既猜出贴者,自然是猜真身了。
--  作者:xiaowen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21:1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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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地方没看懂:
一,如果杀手不小心贴到了刺客,怎么办,是不是刺客就不能出还魂贴?被贴着具有还魂权,是不是几贴就能还几个魂?
二,根据游戏进程,实在看不出分组得作用在哪里?为什么要分组,大家还是在一起投票
--  作者:风中白鹤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21:3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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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还魂权属于权利,可以放弃。这个我说得好清楚。而且刺客如果想要保护杀手,自可以在还魂贴中指认一个游侠或者其他的选手,错了无碍大局。

二、分组是指偶和春春的分组。呵呵,这是个或然率哦,你们如果猜出我们怎样分组滴,自可以猜出杀手和剑客更集中在哪个组合中。
--  作者:御春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21:5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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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还魂,必须找对贴杀者才行。比如说,如果天水心贴了小文,小文指认贴他的那贴是出自御春,虽然御春也是杀手,但还魂还不能称为成功。只要是被贴者,不管其身份如何,都有还魂的权利。
--  作者:今月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3 22:0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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晕就一个字,还是不参加滴好!
--  作者:白衣如是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4 10:2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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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都有权利,是好事,但就是麻烦,呵,杀手最好别贴我。我可是会翻祖宗之上的东西呀:)
--  作者:简简单单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4 14:4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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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风中白鹤在2004-6-3 12:52:23的发言: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杀手和刺客具有帖杀权和投票权以及还魂权。
        



热烈欢迎杀人和刺客还魂!!!
--  作者:桃子夭夭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5 0:2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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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简简单单在2004-6-4 14:48:56的发言:

热烈欢迎杀人和刺客还魂!!!



赞同
--  作者:惜花雨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5 14:3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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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刺一还魂.不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么?赶紧的票掉!!!!
--  作者:黯淡的美丽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5 18:4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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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仔细看了规则,有点意思,虽然还是同样的晕
--  作者:一贯清瘦
--  发布时间:2004-6-6 0:4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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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手和刺客不允许有还魂权。不然他们就会多一种权利。这是不公的。这是偶说的。当不得数。你们看懂了么?